专利申请或转让下证书后,如何办理副本

发布人:cqxld发布日期:2021-09-08 浏览量:

      在专利申请或者转让后,很多专利权利人希望获得副本,以便能在正本之外获得多一个副本,也有一些下证书后的专利,进行变更后,需要办理副本。
       但究竟应该办理哪种副本,两者有什么区别呢?又该如何来办理呢?小编就在此文来做一些分享。
       一、副本的两种形式
       副本,有两种: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登记薄副本。其样式分别如下:
       1、专利证书副本,与专利正本无异,只不过标有副本二字;
       2、专利登记薄副本,完全不同于专利证书正本,是另外一种形式。
       因此,在办理副本时候,需要先确认申请人或者专利权利人,需要什么样的副本,如果是希望跟正本一样的形式,那就是专利证书副本;如果只需要体现变更后权利人信息或者相关法律记录,申请专利薄副本就可以。

       二、两者申请时的注意点
       (一)专利证书副本:
       1、如果专利为多个权利人,缴纳对应的年费以及登记费后,专利管理部门是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。也就是说,如果有多个专利权人,也默认是只有一本证书,此证书称之为专利证书正本,简称为专利证书。
      那如果其他专利权人都想获得一本证书,此时,就需要申请专利证书副本。此外,专利证书副本的申请数目,是不能超过权利人总数的。
       2、专利证书的副本办理,应该是第二或者第三之后的专利权人提出办理,第一专利权人是不能再行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。此外,专利证书副本的办理的前提是,该专利权维持状态。
       3、影响再次办理专利证书的情况:对于以前出具过专利证书的专利,再次变更权利人后,是不能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。而专利证书副本遗失后,也是不能再申请专利证书副本的,除非有多个权利人、且没有办理过专利证书副本。
      (二)专利登记薄副本。
       1、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申请和办理条件,其不限制于专利权人个数,任何人都可以办理多个专利登记薄副本,且在专利权发生变化后,专利登记薄副本依然可以办理,且能获得专利权变更后的证书信息。
       2、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,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;专利权授予之后,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,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,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。特别是,在下证书专利发生专利权变更后,专利正本依然是原来人的名字和信息,但专利登记薄上已经发生了改变,此时,应该以专利登记薄副本信息为准。
       3、专利登记薄副本的办理,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就可以办理。

       三、两者在办理实务时的不同点
       在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薄副本办理实务中,若专利转让或者申请时候,专利证书副本的办理,需要其他共同的专利权人才能办理,提前设置好多个专利权人,否则,是无法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。
       对于专利薄副本的办理,要求相对宽松,但对于下证书转让变更的专利,进行专利权变更后,即使拿到了手续合格通知书,也不适合立马办理专利登记薄副本,否则,其信息依然是未变更前的。特别是,有些专利存在年费滞纳金问题,一旦办理了专利登记薄副本,这些都会作为法律状态显示在专利薄副本上的。
       此外,在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薄副本办理时候,缴纳官费时候,需要与办理人相对应,否则,文件副本证明费的缴纳,是无效的。这也是很多人在办理专利副本后,迟迟不能拿到副本的原因。费用不多,但容易耽误事。毕竟一个副本的申请,大概需要15天的办理时间的,如果错了,则就失去了这个时间。因此,办理时候,还是需要在缴费时候多留一个心眼,不要搞错。必要时,还是建议有经验的人来办理。
       (四)办理流程
       申请专利证书副本,需提供:(1)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“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”、原证书首页复印件。(2)共同权利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。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,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、经办人身份证明、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       申请登记簿副本,需提供:(1)提交“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”,同时缴纳相关费用;(2)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有关请求和费用后,会为申请人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,与该申请人名下的专利申请文档核对无误后,将加盖证件专用章后发送请求人。
(注:以上信息,仅供参考!)